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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4355vip检测中心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代表培训内容

发布日期:2025/03/28 12:32:06 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山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晋工教字【2015】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党委会议精神,学院即将召开mg4355vip检测中心教职工代表暨工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简称“双代会”)。为了让学院教职工更好的了解“双代会”,发挥“双代会”制度在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学院工会特开设关于双代会相关知识的培训。

一、什么是“双代会”?

“双代会”即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工代会”)的合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教代会”和“工代会”结合召开代表具有两会代表的双重身份。

二、“双代会”的召开有何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需要。能够集中全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在办学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我国的宪法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以及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有助于职工通过双代会参与学民主管理

第三,是加强和推进基层单位民主建设的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民主参与的渠道,有助于促进基层民主建设

第四是进一步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双代会制度是学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教代会的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与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四、教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教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教代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五、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预算决算情

况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开展会员评家,评议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

工之家情况,评议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四)选举和补选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

成人员;

(五)选举和补选出席上一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基层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七)讨论决定基层工会其他重大事项。

六、工会会员代表的职责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在广泛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提案;

(三)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四)对基层工会委员会及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批评、建议;对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五)保持与选举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工会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六)积极宣传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对工会委员会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七、提案培训内容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意义

提案工作是“双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既是代表们的权利和义务,又是学院民主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通过提案工作可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范围

1.关于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方面;

2.关于加强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

3.关于在办学特色与办学定位、学科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

4.关于提高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改进工作方法方面;

5.关于深化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特色办学模式探索和实践方面;

6.关于加强立德树人、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方面7.关于平安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

8.关于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出提案的基本要求

1.提案征集是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的带有全局性的、普遍关注的或重要方面的工作建议和方案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征集和办理是全院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位代表必须以负责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

2.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对影响面较大的提案予以立案,超出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和学管理权范围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3.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附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不予立案。代表提案应一事一案,附议代表要切实与提案代表加强对提案的调查研究。选题要慎重,案名要明确,案由要实事求是,调研与论证要充分,分析要中肯,建议与措施要尽量做到切实可行。

4.附议人要求本人签字确认,代表不能代签。提案内容除签字的地方要求用手写外(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其余内容一律用A4纸正反打印。

5.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也不能作提案的附议人,如有提案,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出。

6.提案表采用统一表格以打印方式填报。

以上是二届第三次“双代会”的相关内容,请各位代表认真学习,履行好代表的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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