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手续
1、出生证(原件)
2、新生儿落户介绍信(医务所出具)
3、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将结婚证正面放在上面,父母身份证正面放在下面,复印在A4纸)
4、父母双方的户口本(父母双方如有一方是太原市居民户口的不能落集体户。同时,本人页的婚姻状况要改成“已婚”。)
5、父母有一方是少数民族的需填写新生儿民族成份确认书(确认书在保卫部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6、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登录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房产在线,点击个人房产状况查询,并打印房产证明。(夫妻双方如有一方在太原市城六区有房产信息的不能落集体户))
备注:新生儿落户必须是已经在学校集体户落户的教职工,方可办理新生儿落户。